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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员考核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7-07-11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我院教工及学生党员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员质量,让党员真正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现结合我院教工及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实施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校党委党支部建设“54321凝聚工程”,遵循“以培养促提升、以考核促发展”的理念,按照教工党员、研究生党员及本科生党员实际,分类修订党员评估量化指标,确定效果评估流程,健全党员考察评价机制,初步构建能源学院教工、研究生及本科生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从而规范学院党员日常管理、完善支部组织建设、促进党员自身发展,将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的建设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考评原则

1、适度从严原则。参照本办法,严格考察教工、研究生及本科生党员各方面的情况,促使党员同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学院党员总体质量。

2、实事求是原则。依据本办法,科学、准确地考察党员同志的表现,考核党员的创先争优情况,并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3、公平灵活原则。按照本办法,量化考察每一环节,务必公开公平公正。在处理实际问题时,应灵活把握尺度,有些主观指标有伸缩性,要看到党员同志的缺点和不足,也要肯定其长处及成绩。

三、考评办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建干事、各支部书记;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建干事、各党支部书记、所有支部党员和2-3名非党员群众组成,组内党员具有打分权。

2、考评打分

考核评议采用100分制,均由主观分和客观分组成。按规定认真填写《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工党员量化考评表》《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党员量化考评表》《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党员量化考评表》,并由支委协助打分,所有客观分都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总分90-100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为中等,60-6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考评方式

召开支部大会,由评议小组提前统计《量化考评表》,现场打《民主意见考评表》,统计完成后由支部书记当场宣布结果。结果经考评人签名,公示三天。如有疑义,向支委提出申请,查看原始分值。

考评一学期一次,考评分数在支部排名第一的党员在支部内表扬,并由本人做先锋模范汇报,同时向学院推优;考评分数在支部排名最后一名的党员在支部大会上做自我剖析,连续两次为最后一名者,给予支部内部批评,要求限期改正,并上报学院予以通报。评优一年一次,根据两次学期考评结果各占50%分值予以评定,评选院级优秀党员。获得支部内部表扬及获院级优秀党员者,在评奖评优方面予以倾斜。

4、凡有违反考评办法者,将党员上报并给予支部公开批评。

四、本办法自学院党委讨论通过并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