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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我校“双一流”建设步伐,提升我校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拟选拔一批优秀本科生实施“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小组

 长:孙志强

副组长:廖胜明    

 员:彭春丽  蒋绍坚  刘志强  李海龙        

王洪才  张建智        

 书:邓婷婷

二、选拔对象及名额分配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本次选拔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本校和其他“双一流”高校的2018级本科生。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的,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专业成绩排名3%-8%的2018级本科生,分配招生名额1人,(其中外校生不计入总名额)。

第二类为本校2019级本科生。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的,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专业成绩排名3%-8%的分配招生名额2人。

三、“拔尖创新计划”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 8% 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 60 分计算),通过英语六级(≧ 425 分)或雅思成绩达到 6.5 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4、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身心素质优良、发展潜能较大,愿意免试推荐至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直博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有望成长为学科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四、导师团队

1、由院士、千人、长江、杰青、国家级教学名师、万人计划、聘期内“四青人才”等领衔成立指导教师团队,成员可由具有副高及以上的研究生导师组成,数量为2-4人。

2、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指导教师团队,成员须具有当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团队成员由3-5人组成,并指定一名团队负责人。

3、每个指导教师团队指导“拔尖创新计划”学生每年不超过 1 人。

4、每个指导教师团队的成立,先由获得“拔尖创新计划”支持的学生选择一位博士生导师,然后由该博士生导师负责牵头成立指导教师团队, 并报领导工作小组审核。

5、指导教师团队应承担以下工作:

1)参与选拔“拔尖创新计划”人选。

2)参与“拔尖创新计划”人员年度考核。

3)本科生阶段,在满足其本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由导师团队与学院共同制定学生的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允许学生选修硕士生、博士生课程,所修学分可作为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分。学生应进入导师团队科研实验室,培养学生独立从事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4)博士生阶段,指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按照“本 —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突出提升创新能力、领导力及国际胜任力培养,协助学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1-2年。

五、时间安排及选拔流程

1、报名时间:20219月10日前;

2、学院审核:20219月13

3、选拔流程:

1)本校学生选拔工作一般从大学本科二年级下学期结束后(五年制的从三年级下学期结束后)开始选拔,其他“双一流”高校学生选拔及本校补充选拔结合推免直博计划招生工作开展。

2)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在学生自愿报名并提交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选拔条件择优筛选,确定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 5 天。

3)公示无异议名单报中南大学“本 - 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 “拔尖创新计划” 名单。

4)入选“拔尖创新计划”者与学校签订《“拔尖创新计划”本 - 博贯通培养承诺书》(附件一)

六、资助政策

“本-博”拔尖创新人才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1.在本科生阶段,享受“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从入选计划起,按 20000 元/年标准发放至博士入学。在博士生阶段前 2 年,除按博士生奖助标准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及高水平成果奖励外,增加“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按 30000 元/年标准发放;在博士生阶段后 3 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校长拔尖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2.“拔尖创新计划”入选者在博士生阶段,优先获得中南大学出国(境)留学资助,最长可资助 2 年;优先获得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资助;优先获得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拔尖创新计划”入选者在本科生阶段,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包括自由探索与校企联合创新项目)。

3.因未选择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或者自愿退出的学生,需退还学校资助的“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

七、联系方式及投诉受理

人:邓婷婷

联系电话:0731-88830282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716日  

 

 

附件1: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请承诺书

附件2: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