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校长奖学金申请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优异,科研能力突出,攻读该学位期间已取得重要学术价值科研成 果,理论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创新成果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卓越奖和拔尖奖:1.发表论文须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2.发表论文除Nature中的letter 外,只限Article;3.专利需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申请人。
卓越奖:
1.在Nature、Science、Cell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类A1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
3.单项专利转让1000万以上或2个PCT国际授权专利。
拔尖奖:
1.须在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
2.ESI前1‰高被引论文发表1篇;
3.单项专利转让300万以上或1个PCT国际授权专利。
创新奖:
1.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学术论文(除Naturel 中的letter 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须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B、C级期刊发表论文2 篇(其中B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会议论文1篇;
2.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二;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七;
5.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完成著作或专著1部;
6.获得省部级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
7.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六)提交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行政部门采纳;
8.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三、评定方式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实行动态评定,根据研究生学年内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和实践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定。必须满足学校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报条件者,按照以下计分方法排序。
本着学术成果优先的原则,综合研究生学年内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进行评定。其中,成绩按加权平均绩点进行排序,学术成果按下述方法进行评分:
1. 发表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其影响因子小于1时加基准分30分/篇;影响因子大于1时,加分计算为:30+(i-1)×10,其中,i为发表SCI影响因子。发表在国际权威或重要期刊上的论文,若网络上已见样刊,视为正式发表和SCI检索论文。其中,发表在《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高水平国际期刊引导目录》上的学术论文,在计算得分的基础上再乘以1.5的系数。
2. 发表EI检索论文每篇20分,其中,发表在《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中文核心期刊引导目录》中重点版上的学术论文,在计算得分的基础上再乘以1.5的系数。
3. 授权发明专利(学生为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学生为第二申请人)每项加分30分。
4. 除已正式发表且检索的论文外,申请人若有其他正式发表尚未检索的论文,按照SCI源刊论文15分/篇、EI源刊论文10分/篇、
5.各项社会工作加分情况:
(1)院研究生主要学生干部享受学生干部加分,主要分为主席团和部长、班长和其他班委、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职位 |
研究生会 |
班委 |
党支部 |
主席团 |
部长\副部长 |
班长 |
其他班委 |
书记 |
支委 |
加分 |
5 |
3 |
5 |
3 |
5 |
3 |
(2)在校级组织中担任重要职位的,如校团委、校研究生会等部门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需出具加分证明,按级别考评。
(3)获得中南大学“十大杰出学子”、“十佳博士生”、“十佳硕士生”等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加8分,省级以上加10分。
(4)积极参加研究生文体比赛,获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省级比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校级竞赛一等奖加2分。所有奖励只能申报一项,不得重复加分,国际比赛加分参照国家级标准。
6.学科竞赛获奖(同一学科竞赛不累加,集体项目按前一名的分值50%递减)加分情况:
(1)国家级竞赛获奖:一等奖(集体前五名)10分,二等奖(集体前五名)8分
(2)英语等其他竞赛:全国竞赛特等或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
四、评定程序
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不下达推荐指标,由学院组织研究生向学校申报。
学院在组织评审工作中,确因学生达不到评审基本条件而无法完成分配名额,应及时将多余名额退回学校。
学院组织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交指导教师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后,将课程成绩表、创新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支撑材料一并交学院。
学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申请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评选基本条件,对参评研究生的各项创新成果进行评定,并将综合评定明细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确定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组织公开答辩,分别确定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推荐评选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院分别提交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推荐名单。
研究生院负责复核校长奖学金候选人资格,并组织专家对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候选人进行评审,同时组织对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候选人进行校级公开答辩与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在二级单位公示阶段,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向所在二级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对反映问题属实的,二级单位应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改说明。
如申诉人对二级单位作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评审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应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改说明。
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