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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孙志强教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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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1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我院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根据《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以及目前我校博士生资格考试实施情况,制定我院2021年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一、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孙志强

 副组长:周

 成  员:李贺松、曾志勇、曾 政、宋彦坡、李玉强

二、考试专家委员会

 主  任:孙志强

 成  员:周 萍、刘志强、李海龙、李立清、闫红杰、周继承、李 庆

 秘  书:张建智、邓婷婷

、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 口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重点测试博士生的语言(包括外语)表达和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掌握相关学科知识、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口试成绩取专家委员会评定成绩的平均数。

成绩采用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等级制。

、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2020级普通博士生、2019级直博生以及2019级之前未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学生。

、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929

地点:能源楼206

、考试要求:

1.博士生在完成相应学科培养方案设置的应修全部课程学分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完成应修课程学分者不能参加当年的考试。

2. 因出国、休学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本人于92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可延期至下一年度考试。对应考未到场且未办请假手续的博士生,本次考试成绩一律记为D,即不合格。

3. 第一次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或因各种原因延期考试者,均须参加下一次考试。博士生不得无故延期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无故未考试者的成绩计不合格。

4. 未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或未参加考试者,不得进行选题报告

、考试不合格者处理办法

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者,继续按博士生培养。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不合格的博士生,参加下一次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4年内未通过资格考试的普通博士生作退学处理,第八学期前未通过资格考试的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可转入硕士层次继续学习或作退学处理。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