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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校长奖学金申请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优异,科研能力突出,攻读该学位期间已取得重要学术价值科研成 果,理论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创新成果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卓越奖和拔尖奖:1.发表论文须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2.发表论文除Nature中的letter 外,只限Article;3.专利需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申请人。

卓越奖:

1.在Nature、Science、Cell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类A1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

3.单项专利转让1000万以上或2个PCT国际授权专利。

拔尖奖:

1.须在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

2.ESI前1‰高被引论文发表1篇;

3.单项专利转让300万以上或1个PCT国际授权专利。

创新奖:

1.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学术论文(除Naturel 中的letter 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须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B、C级期刊发表论文2 篇(其中B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会议论文1篇;

2.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二;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七;

5.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完成著作或专著1部;

6.获得省部级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

7.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六)提交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行政部门采纳;

8.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三、评定方式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实行动态评定,根据研究生学年内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和实践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定。必须满足学校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报条件者,按照以下计分方法排序。

本着学术成果优先的原则,综合研究生学年内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进行评定。其中,成绩按加权平均绩点进行排序,学术成果按下述方法进行评分:

1. 发表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其影响因子小于1时加基准分30/篇;影响因子大于1时,加分计算为:30+i-1×10,其中,i为发表SCI影响因子。发表在国际权威或重要期刊上的论文,若网络上已见样刊,视为正式发表和SCI检索论文。其中,发表在《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高水平国际期刊引导目录》上的学术论文,在计算得分的基础上再乘以1.5的系数。

2. 发表EI检索论文每篇20分,其中,发表在《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中文核心期刊引导目录》中重点版上的学术论文,在计算得分的基础上再乘以1.5的系数。

3. 授权发明专利(学生为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学生为第二申请人)每项加分30分。

4. 除已正式发表且检索的论文外,申请人若有其他正式发表尚未检索的论文,按照SCI源刊论文15/篇、EI源刊论文10/篇、

5.各项社会工作加分情况:

1)院研究生主要学生干部享受学生干部加分,主要分为主席团和部长、班长和其他班委、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职位

研究生会

班委

党支部

主席团

部长\副部长

班长

其他班委

书记

支委

加分

5

3

5

3

5

3

2)在校级组织中担任重要职位的,如校团委、校研究生会等部门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需出具加分证明,按级别考评。

3)获得中南大学十大杰出学子十佳博士生十佳硕士生等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加8分,省级以上加10分。

4)积极参加研究生文体比赛,获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省级比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校级竞赛一等奖加2分。所有奖励只能申报一项,不得重复加分,国际比赛加分参照国家级标准。

6.学科竞赛获奖(同一学科竞赛不累加,集体项目按前一名的分值50%递减)加分情况:

1)国家级竞赛获奖:一等奖(集体前五名)10分,二等奖(集体前五名)8

2英语等其他竞赛:全国竞赛特等或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

四、评定程序

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不下达推荐指标,由学院组织研究生向学校申报。

学院在组织评审工作中,确因学生达不到评审基本条件而无法完成分配名额,应及时将多余名额退回学校。

学院组织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交指导教师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后,将课程成绩表、创新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支撑材料一并交学院。

学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申请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评选基本条件,对参评研究生的各项创新成果进行评定,并将综合评定明细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确定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组织公开答辩,分别确定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推荐评选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院分别提交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推荐名单。

研究生院负责复核校长奖学金候选人资格,并组织专家对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候选人进行评审,同时组织对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候选人进行校级公开答辩与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在二级单位公示阶段,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向所在二级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对反映问题属实的,二级单位应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改说明。

如申诉人对二级单位作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评审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应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改说明。

中南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