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决定,给予我院1个新增招生计划,经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充分讨论,集体决策,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计划安排:
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增加计划1名;
二、按拟录取专业中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如排位在前的考生已调剂外校,需与该考生本人联系,告知其有录取的机会,如该考生放弃录取机会,必须由该考生本人的以书面或短信方式确认,并由负责联络的研究生招生专干做出情况说明,经主管副院长以及院长签字认可后存档3年备查。拟录取公示名单请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4月13日
若对拟录取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我院相关人员进行联系。
四、联系方式及投诉受理
联 系 人:邓婷婷
联系电话:0731-88830282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