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决定,给予我院2个新增调整计划(限专业型),经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充分讨论,集体决策,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计划安排:
能源动力增加计划2名;
二、按拟录取专业中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如排位在前的考生已调剂外校,则需与该考生本人联系,告知其有录取的机会,如该考生放弃录取机会,必须由该考生本人的以书面或短信方式确认并由负责联络的研究生助理(或主管副院长)以及院长签字认可,并存档3年备查。拟录取公示名单请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4月7日-4月9日
若对拟录取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我院相关人员进行联系。
四、联系方式及投诉受理
联 系 人:邓婷婷
联系电话:0731-88830282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