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学院内设机构相关负责人(教师兼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学院学科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学院科研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学院业务办副主任1名
二、岗位要求与条件
1.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3.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4. 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5.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
6. 年度考核等次达到合格及以上。
7.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 职称条件:科研办、学科办主任需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研办、学科办副主任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办副主任无职称要求,但需具有指导研究生经验或担任过研究生答辩秘书、熟悉研究生教育培养。
9. 年龄要求:科研办、学科办主任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科研办、学科办、业务办副主任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
1. 发布选任公告。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岗位和选拔任用条件。
2. 报名。个人自愿报名,或以系室(教师党支部)推荐、他人推荐方式,向学院举荐合适人选。
3. 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学院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民主推荐人选。
4. 民主推荐。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5. 确定考察人选。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根据推荐结果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公告。
6. 组织考察。学院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
7. 讨论决定。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研究。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情况,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8. 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 任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对拟任人选任用。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报名或推荐人员请填写《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兼职干部申请表报名表》(见附件),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纸质版报名表报送至学院办公室(能源楼205办公室)。
2. 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报名信息,严禁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3. 选任工作由学院组成纪检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0731-88879863
监督邮箱:ny88879863@163.com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