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和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将于近期召开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现面向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以下统一简称为“学生代表”)开展提案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案原则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院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院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提案名称、提案内容、提案调研、建议措施等。学生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每名学生代表可以提出两项提案。
二、提案内容
根据全国学联文件要求,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 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 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 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 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 有关学院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 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 不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 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 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三、其他事项
本次提案工作将全过程采用信息化途径,针对答复情况和废案情况开展满意度调研,学生代表可在系统中查看提案工作的全部过程。
各单位如对上述通知有任何疑问,联系电话:
王老师:0731-88830239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